关于2022年度省级饲料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查处结果的通报

鲁牧饲药发〔2023〕5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有关市畜牧兽医中心:

  按照省畜牧局《关于公布2022年省级饲料产品质量监督监测结果的通知》(鲁牧饲药发﹝2022﹞20号)要求,有关市积极行动,对涉案的违法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及不合格产品进行查处。现将截至目前的查处情况予以通报。

  2022年省级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共完成1144批次(其中含风险预警监测150批次),覆盖全省9个市(济南、青岛、淄博、济宁、泰安、日照、临沂、滨州、菏泽),监测出不合格产品26批次,占比2.6%。其中:青岛、淄博、泰安3市没有发现不合格产品;其他6市不合格产品批次占全省不合格产品总批次比率依次是:滨州30.8%、临沂26.9%、济宁15.4%、日照11.5%、济南7.7%、菏泽7.7%。截至目前,17批次产品完成处罚,6批次不予处罚,3批次产品正在查处过程中,共处罚金66410元。

  各级畜牧兽医监管和执法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和改进饲料监管执法工作,加大上下级业务指导力度,对确认的抽检不合格产品及时依法依规处罚,做好后续跟踪监督,推动饲料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3年3月31日

2022年度山东省级饲料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查处情况汇总.docx
8ba2584a9c08d2e7ea806e9cdd015c7e.docx (18.2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