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药监局出具的川药监罚决〔2026〕1006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四川禾木源药业有限公司和自然人古小勇,因生产、销售假药被正式处罚。

该公司生产并对外销售的两批次红参片(批号分别为23100101-04、23100201-13),经法定机构检验,薄层色谱项目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规定。
监管部门核算后认定,这批涉案药品的总货值金额为259056.88元,已经售出部分对应的违法所得为15948.69元。
最终处罚包含四项内容:
1.没收尚未售出的假药红参片共计44.65公斤;
2.没收公司销售涉案药品的全部违法所得15948.69元;
3.对公司处以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合计777170.64元;
4.对自然人古小勇,没收其在违法行为发生期间从该公司获得的收入共计57522.13元。
本次处罚合计罚没金额约87.37万元。
据相关报道,古小勇是该公司“已离职的质量负责人” ,目前该公司质量负责人已变更为谢晨。
注意,过往很多罚款都是说生产销售劣药,而这次直接是说的假药。
梳理公开质量信息发现,仅2026年上半年,该公司就有两次产品被国家药监局通报抽检不合格。
2026年1月,国家药监局发布药品抽检通告,标示为四川禾木源药业生产的野菊花饮片,经检验含量测定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
2026年2月,国家药监局发布2026年第5号通告,在2025年度国家药品抽检工作中,该公司生产的红参(红参片)被检出鉴别项目不符合规定。
另外2025年10月,该公司还因为生产、销售劣药中药饮片野菊花,被罚没金额合计人民币166862.73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