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谚讲“好种多打粮,劣种苗儿黄”,最近两则关于假种子的调查,颇让人有种“种地就像开盲盒”的感觉——

  黑龙江多地农户向媒体反映,农忙时节,假种子经营者也忙着“打游击”,把生意做到了田间地头。4月29日央视报道,黑龙江齐齐哈尔套牌侵权、假冒伪劣种子充斥市场,未审定的种子也在出售。随后,农业农村部责成黑龙江省赴当地核查。

  《南方周末》5月9日发表了一篇报道,标题毫不客气指出个别地区假种子“猖獗”。文章披露,个别地区的玉米种子交易市场不仅售卖缺少审定字号的玉米种子,“套包”种子(外包装上写着A品种,里面却装着B品种)更在地下流通:有未审定种子“套包”其他拥有审批字号的种子;有的先以自己的品种获得审定字号,然后再用自己的审定字号“套包”其他品种的种子;还有的盗取亲本后私繁乱制。

  “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近年来因假种子导致减产甚至绝收的新闻屡见报端,当年让人“大开眼界”的西瓜变“石头”坑农事件,就是假种子所致。盗取别人辛辛苦苦培育出来的果实,不仅侵权,还会影响种企的创新积极性。更为严重的是,“套包”造成种业资源同质化,威胁种业安全和粮食安全。重拳打击假冒侵权种子产业链,再怎么重视都不为过。

  假种子何以“猖獗”?2021年有媒体走访国内最大的玉米制种基地,发现“制种企业侵权生产几乎已成普遍现象”。一方面,生产企业多、代繁大品种的订单有限,僧多粥少。另一方面,代繁风险大,遇到极端天气和市场波动,一批公司会倒下去。畸形而无保障的代繁产业链,再加上对非法高额利润的追逐,让一些人不惜以身试法。

  “不侵权活不下去”显然不是侵权造假的理由,但也反映出制种风险大、企业创新难等现实问题。202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指出,“2016年至2022年,我国农作物种子企业由4316家急剧增长到8159家,但规模以上种子企业占比由35.8%降低到24.2%,种子法第17条规定的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具有较强育种能力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占比在2%以下”。毋庸讳言,种子企业小弱散问题较为突出,加之多数种企不具备育种研发能力,侵权生产很难完全杜绝。

  对此,一方面要合理提高种子行业准入门槛,进一步健全完善品种管理制度,推动监管关口前移;另一方面要通过创新种业保险、完善良种使用推广激励政策等措施,推动良种选育创新攻关。生产环节是种子销售的源头,鼓励创新的同时还要开展源头打假,尽量避免假种子入市下地。

  在销售端,上述两则报道都提到,如今一些假种子直接卖到了田间地头,没有中间流通环节,没有包装袋及必要信息,证据难固定、维权成本高。最近几年,针对种业侵权案件取证难、震慑弱等问题,司法保护不断加强,“不敢侵权、不能侵权、不想侵权”环境逐步完善。与此同时,提醒农民购种注意事项,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社会监督,也能避免被动维权,压缩假种子生存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