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生物(600873.SH)3月6日早间公告,近日,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主持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新疆梅花氨基酸有限责任公司与山东阜丰发酵有限公司就案涉黄原胶生产商业秘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和解金总额为2.33亿元,支付和解金将导致公司2024年度营业外支出增加2.33亿元。
该案历经长达10年波折。山东阜丰称自2012年起,梅花生物通过前山东阜丰员工张伟,获取其黄原胶生产技术秘密。于是2014年12月,以侵犯其黄原胶生产商业秘密为由,在临沂中级人民法院对梅花生物及子公司新疆梅花提起诉讼。期间历经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重审)、济南中院一审(第一次重审)、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重审)、济南中院一审(第二次重审)、最高人民法院二审终审,于2024年1月,有了最终判决结果。
在具体执行中,波澜不断。2024年12月23日,梅花生物公告称,公司收到了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济南中院”)出具的(2024)鲁01执573号执行决定书及罚款决定书。济南中院认为,被执行人新疆梅花、梅花生物未履行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最高法知民终64号民事判决确定的义务,决定将被执行人新疆梅花、梅花生物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被执行人新疆梅花、梅花生物各罚款100万元,本决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
梅花生物公告显示,和解协议项下的和解金支付完毕即视为梅花生物及新疆梅花使用山东阜丰黄原胶相关技术的一次性完整补偿,并就此取得黄原胶相关技术的永久性普通实施许可。
黄原胶对梅花生物意义重大。以2024年前三季为例,梅花生物黄原胶收入10.63亿元,约占总营收的5.69%;净利3.44亿元,约占总利润的17.26%。阜丰集团方面,2024上半年相关营收达8.74亿元,占总营收的6.5%。
作为初代“味精大王”,梅花生物不断转型,已形成动物营养氨基酸、鲜味剂、医药氨基酸、大原料副产品等全方位业务布局,其赖氨酸、味精、苏氨酸、黄原胶、呈味核苷酸二钠、医药氨基酸等产品规模居全球前列。不过公司业绩连年下滑,2022年净利尚有44.06亿元,2023年已降至31.81亿元。2024前三季,公司营收同比减少8.99%至186.8亿元,归母净利减少7.65%至19.95亿元。分季度看,Q1-Q3营收增速分别为-6.67%、-7.26%、-12.97%,归母净利增速-6.13%、26.68%、-33.96%,下滑态势依然明显。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读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