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粮食广西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方)委托,定于2025年7月1日上午9:40分在交易中心举办广西区本级储备玉米(柳州粮库公司)采购电子竞价交易,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交易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7月1日9:40分。
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民主路9号广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楼4楼
竞价交易的品名、年份、数量、质量及包装方式:
(一)数量要求:
收获年度品种规格收购等级数量(吨)产地
2024黄玉米散装国标二等以上(含二等)3000.000辽宁、吉林、内蒙古
备注:采购清单详情见附件。
(二)质量要求:
主要质量标准:符合国标二等以上(含二等)玉米质量标准和以下要求:容重≥700g/L,水分≤14.0%,杂质≤1.0%,不完善粒≤6%,霉变粒≤2.0%,色泽气味正常,无虫害,粮食卫生指标符合(GB13078-17)(其中呕吐毒素≤1000 μg/kg,黄曲霉毒素B1≤20µg/kg、玉米赤霉烯酮≤120μg/kg,脂肪酸值(KOH/干基)≤45mg/100g.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严禁掺杂使假、以陈顶新。来粮杂质>1%或不完善粒>6%的,由委托方负责除杂整理,筛下物数量由竞得方承担;水分≤14.0%不增量,水分>14.0%但≤14.5%的,根据《粮油仓储管理办法》规定水杂减量处理方法进行扣减,水分>14.5%或有关指标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委托方有权拒收,拒收玉米由竞得方自行处理。竞得方须提供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符合本次粮食竞价采购规定的《质量检验报告》,其报告内容包括检验数量、等级和发运前的存粮地点。
(三)重要申明:
1. 委托方采购的玉米属净粮,若容重<700g/L,水分>14.5%,杂质>1.0%,霉变粒>2.0%,不完善粒>6%,呕吐毒素>1000 μg/kg,黄曲霉毒素B1>20µg/kg、玉米赤霉烯酮>120μg/kg,脂肪酸值(KOH/干基)>45mg/100g,有陈粮、有严重虫粮、卫生指标等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粮食作无条件退货处理。
2.粮食须过风除杂后方可装车装箱。
3.竞得方需在委托方申请入库后7天内首批货物送到,逾期供货或未按期完成供货量的,委托方有权终止履行合同,竞得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4.运输要求:委托方要求集装箱散装运输。如竞得方必须编织袋包装运输的,编织袋由竞得方提供,不计价,不返还,编织袋重量按每条0.15公斤扣除,由于包装增加的装卸费用由竞得方承担。
5.其它费用:装车费、运输费等入库交货前一切费用由竞得方承担。
6.根据具有CMA认证资质的粮油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的满仓鉴定结果,若卫生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有陈粮互混的,将扣除整仓10%的货款暂不支付,专项用于弥补处理不符合质量的货物的损失,余额部分再支付竞得方。
7.在粮食入库过程中,若委托方对粮食进行检测发现不合格的,应及时向交易中心及竞得方出具质检结果。
三、交货时间、地点、方式及结算方式的规定
(一)交货时间:
1.交割时间:各标的交割、付款时间详见附件交易清单。委托方应在付款截止日期前分批或一次性完成缴款,并通过交易系统支付货款、申请开具《入库通知单》;交易双方须在交割截止日期前完成验收确认,逾期责任自负。
2.委托方每日安排接货最大数量为300吨,竞得方送货前必须事先与委托方协商确定送货时间。委托方在正常工作时间、最大接货数量范围内应及时向竞得方提供装卸服务,并在24小时之内完成装卸作业(正常天气情况下,遇人力不可抗力情况的除外);因委托方原因所产生的延时损失费,按200元/天/车计费,由委托方承担,超过3个工作日未完成装卸作业可作为委托方无故拒收处理(因质量问题需要会验的,委托方不承担上述责任)。
(二)工作时间:委托方每天工作时间为:8:00-17:00;交割期限内(不包括节假日),委托方不得拒接或拖延办理交割手续。
(三)交货地点: 广西柳州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库内指定仓库。注意事项:竞得方应提前与委托方沟通好车辆及集装箱车的限制,因超限引发的各项费用由竞得方承担。
(四)交货方式:以集装箱方式库内车板交付。
(五)货款结算方式:委托方与竞得方通过交易系统结算货款。委托方在交易系统内提交入库申请前,应将申请入库数量等额的货款划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号。交易中心审核确定后,在《入库通知单》上盖章确认。对于已入库的粮油,交易中心按入库进度的70%办理预付货款结算[例如:竞得方实际入库500吨,应提交350吨的《验收确认单》,买卖双方在此 《验收确认单》盖章后,交易中心办理350吨的货款结算(500吨货款的70%)]。余下30%的货款在全部采购粮油入库完毕后,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中心检验符合当期《交易公告》的质量指标要求、无新陈油互混且买卖双方在 《验收确认单》盖章后,由交易中心一次性划付给竞得方。《验收确认单》不作为粮油质量合格验收凭证,只作为粮油出入库预付款结算凭单。竞得方应在收取每批次货款后7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提供与收到货款等额的增值税发票。
(六)竞得方应在收取剩余30%货款前向委托方提供全额销货增值税发票。
四、报名方式、交易方式、截止时间
1.委托方及参加交易的竞拍方须在2025年6月30日18:00前按要求办理交易中心会员注册、电子密钥、CA证书、电子签章或年审。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6月30日16:00。
2.交易方式:现场交易和远程交易。参加交易的会员按时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 gxcbljt.com),从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入口进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储备粮油(柳州粮库公司)采购交易专场进行交易。
五、保证金、货款、手续费
1.参加交易的竞拍方须预交保证金120元/吨(含交易保证金2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100元/吨),必须在2025年6月30日16:00前将保证金汇入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保证金汇款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民主分社
帐号:179712010112096368
行号:402611000446
交易中心凭委托方盖章签署的《履约完毕通知书》清退竞得方扣除手续费后的保证金。
2.委托方须在交易系统内提交入库申请前,将申请入库数量等额的货款划付至交易中心。
货款汇款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支行
帐 号:20345999900100000481671
行 号:203611033012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民主分社
帐 号:179712010112096368
行 号:402611000446
*会员在汇交保证金、货款时,请务必使用开户时绑定的银行账户办理转账或汇款到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确保正常开展交易、交割、结算等交易业务。否则会造成交易系统无法自动识别,影响参与交易,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会员自行承担。
3.手续费:本次交易免收双方交易手续费。
4.未实现交易的竞拍方可在竞拍完成后的工作日内08:00—16:00登录交易系统向交易中心提出退款(出金)申请,交易中心将在5个工作日内经审核后退还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未主动申请退款的视为保留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在交易中心,可用于参加下期交易或支付货款,不作退款处理。交易中心对其暂存交易中心账户的资金按指令代收、代付、代管。竞拍方提出出金(退款)申请的,交易中心无息退还。
5.就本次交易,委托方没有向交易中心预交保证金。若由于委托方存在违约行为造成竞得方损失的,由竞得方自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粮食竞价交易购销合同》的约定向委托方追索违约金及其他损失,交易中心不负责、不参与与违约金扣划、支付有关的任何事宜。
六、特别说明:
交易中心对本次电子交易标的物的质量不承担任何责任,标的物数量以实际出库数量为准。竞价方参与电子交易前,应在看样期间内亲自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全部情况。竞价方一旦参与竞买报价,则视同认可交易清单品种、质量与库存物品相符。交易成交后,竞得方不得以不了解或不完全了解标的物为由不确认该项交易。若违约,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七、其他重要事项
1.请委托方及竞价方在交易前务必登陆网站(www. gxcbljt.com))下载或到交易中心领取《国家粮食广西交易中心电子竞价交易规则(试行)》《国家粮食广西交易中心储备粮销售电子交易须知》《交易授权书》《粮食竞价交易购销合同》(样本)并了解相关内容。成交即视为认可上述所有合同及规则文件条款。
2.委托方及竞价方可通过登录网站(www. gxcbljt.com))查询本次交易标的物清单、交易须知及相关资料或直接到交易中心领取。
八、联系方式
电话:0771-5618788(业务)、0771-5605051(财务)
九、附件
附件:20250701期广西区本级储备玉米(柳州粮库公司)采购电子竞价交易清单(周二)
广西壮族自治区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