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号土”“猪”是否在卖土猪肉?广东壹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号食品”)近期因商标使用问题引发公众质疑。

  3月27日,壹号食品总裁黎小兵向封面新闻记者表示,该公司目前合法持有“壹号土”和“壹号土猪”两个商标,“壹号食品从卖猪肉的第一天开始,卖的就是土猪肉,欢迎全社会共同监督。”

  商标“壹号土”+“猪”,被指玩文字游戏

  壹号食品官网显示,广东壹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本2.5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位于广东湛江,是一家集育种研发、养殖生产、连锁经营于一体的大型食品企业。该企业以“壹号土”系列生猪、生鲜鸡、鸡蛋等为主导产品。

  近期有消费者发现,壹号食品在官网、宣传海报及线下门店招牌上,频频将“壹号土”商标与猪肉等商品名称连用,消费者认为这样会暗示其产品为高品质土猪肉、土鸡肉等,可能对消费者形成误导。有律师指出,如将普通猪肉冠以“土猪肉”名义宣传售卖,则侵犯了消费者权益。

  3月27日,封面新闻记者在壹号食品关联公司开设的电商“壹号土旗舰店”中见到,该店铺在商品品牌上都标明了品牌为“壹号土”,但在商品介绍和宣传海报中,多处可以见到,排列仍为“壹号土猪”、“壹号土猪肉”、“壹号土鸡”、“壹号土鸡蛋”的词组。

壹号土旗舰店截图

  曲折的商标注册历程

  天眼查信息显示,壹号食品目前持有“壹号土”、“壹号土猪”等可以用于食品(包含猪肉、鸡肉、鸡蛋等商品类别)商标。但专门分析过壹号食品商品注册过程的资深知识产权律师杨莉华向记者表示,该公司商标的注册过程“相当曲折”,其商标的使用方式也存在法律争议。

  杨莉华解释道,按照一般人的理解,“壹号土猪”品牌的商标名称应该就是“壹号土猪”才对。但壹号食品从2009年即开始的“壹号土猪”商标注册,在“肉”这个商品类别中,却反复遭到驳回。

  “2016年,他们又将此商标在‘猪肉’、‘猪肉食品’上进行了申请,还是被驳回。”杨莉华表示,此时商标局认为,该商标易使消费者认为是一种土猪等,指定使用在猪肉、猪肉食品商品上,仅直接表示了商品的品种等特点,不具备商标该有的显着性,遂又将其驳回。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该商标经过使用已具有较高知名度,已经获得了显着性特征。

  2020年后,壹号食品又在猪肉产品上申请了两枚“壹号土猪及图”商标,经过驳回和复审,其中,商品类别包括猪肉的52623407号壹号土猪商标,在2022年顺利获得了商标注册证。

“壹号土猪”图形商标截图

  而另一枚商标在初审公告期内被提出异议,经异议程序,商标局决定不予核准,现仍处于不予注册复审程序中。2022年,壹号食品公司又在猪肉产品上申请了“壹号土猪及图”商标,又一次被驳回,这次商标局的驳回理由为,壹号土猪使用在指定商品上,易使消费者对商品的原料、成分、质量等特点产生误认,不得作为商标使用。“这个驳回理由基本判了这个商标死刑。”杨莉华说。

  杨莉华进一步表示,“壹号土”虽然是注册商标,但将“壹号土”与“猪肉”、“鸡肉”、“鸡蛋”等词组合使用,可能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七项规定的“易使公众对商品质量等特点产生误认”的情形。

  “若企业实际销售的猪肉、鸡肉不符合消费者对‘土猪’、‘土鸡’的普遍认知(如散养、传统品种等),则可能违反《广告法》第四条(禁止虚假宣传)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侵犯知情权)。”杨莉华说。

  杨莉华建议消费者理性消费,对于部分商家在广告宣传中的绝对化表述,要审慎对待,以免上当受骗。证据是维权的关键,建议消费者注意留存相关证据,发生消费纠纷时,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依法维权。

  总裁回应:两个商标都在用 卖的是土猪肉

  3月27日,壹号食品在广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近期“‘壹号土猪’商标争议事件”作出正式回应。

3月27日,壹号食品召开新闻发布会。摄影:杨峰

  封面新闻记者在发布会上获悉,针对网络热议的“壹号土猪”商标问题,公司总裁黎小兵现场展示了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发的“壹号土猪”图形商标注册证书,并回应表示,壹号食品的初衷是想将埋没在农村的优质土产品推向消费者,在2009年就申请注册了“壹号土”商标,后来随着公司壹号土猪品牌在消费者中认可度越来越高,于是正式申请注册了“壹号土猪”(注册号“52623407”)的图形商标,目前市场使用的也是这个图形商标,没想到给广大的消费者造成了误会。近年来,壹号食品公司的猪肉产品基本全部使用了“壹号土猪”图形标识。

  对于消费者担忧的产品质量问题,黎小兵表示,“土猪”指的是地方品种猪,目前壹号土猪采用的猪肉均为以地方猪种两广小花猪为基础资源开发的猪肉,最开始在湛江养殖,猪肉产品走向全国后,在全国各个区域都开办了养殖场,将两广小花猪运到各个养殖场继续培育,售往全国各地。“我们从卖猪肉的第一天开始,我们就是卖的土猪肉,不存在欺骗消费者的情况。”她表示。

  3月27日下午,封面新闻记者就此事件联系湛江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关注到相关争议并将展开核查。截至发稿时,记者尚未收到具体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