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伏季休渔制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设立的一项重要的渔业资源养护制度,自1995年全面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加大海洋渔业资源保护力度,维护伏季休渔制度的权威性、统一性,推进实施捕捞限额制度,农业农村部在充分调研、综合考虑渔民代表、渔业专家和执法人员等各方面意见基础上,本着生态优先、科学利用、公平公正、稳妥有序的原则,统筹考虑渔区稳定、执法监管、制度设计等因素,拟订了《北纬35度至26度30分之间的黄海和东海海域伏季休渔制度调整方案》,现就调整方案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15日。

  公众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一是电子邮件发送至:zihuanchu@126.com;二是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反馈至:010-59192965;三是信函邮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邮编:100125。

  以下为《北纬35度至26度30分之间的黄海和东海海域伏季休渔制度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