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媒1月4日消息:印尼贸易部国内贸易司司长赛义兰德拉周四表示,印尼公司在2023年根据国内销售义务(DMO)政策在国内销售326万吨棕榈油,相对应的出口许可证数量为2520万吨。在已发放的出口许可证总量中,约有620万吨尚未实现出口。

  去年11月份印尼贸易部表示将把国内市场义务(DMO)延续到2024年。根据该政策,印尼棕榈油生产商需要在国内市场销售一定数量的棕榈油,才能获得相应比例的出口配额。印尼公司每在国内销售1吨棕榈油,可获得4吨棕榈油的出口许可。

  印尼官员曾表示,国内市场仍然偶尔出现廉价食用油短缺的情况,印尼东部和偏远地区的食用油价格高于政府规定的每升14.000印尼盾(0.8836美元)的价格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