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关于欧盟食品安全局对一款转基因玉米DP202216的食用安全评估成为热门话题。该机构认为,在对人类和动物健康及环境的潜在影响方面,该转基因玉米与传统对应品种及经过测试的非转基因玉米品种具有同等安全性。

  尽管有观点质疑这一评估结果,但根据网络公开数据,欧盟早在1990年便建立了生物技术法规框架,对转基因技术进行关注和管理。1998年10月,欧盟全面冻结新的转基因生物体审定进入市场,但在搁置期间,部分已批准的转基因品种仍允许进入市场。

  实际上,欧盟对转基因食品的进口管理与我国类似,都需要提前备案审批。因此,近年来部分我国出口至欧盟的大米制品因含有未经授权的转基因成分而被退回。

  转基因技术在医药领域的应用则更为广泛,如治疗糖尿病的胰岛素和乙肝疫苗等。自上世纪90年代起,我国便开始消费转基因食品。根据我国最新修订的转基因管理条例,当单一作物转基因成分含量超过产品3%时将强制标识,以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