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吉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委托,长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定于2026年8月14日举办“吉林省省级储备粮轮换竞价销售交易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平台

  交易中心采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承担省级储备粮轮换竞价销售交易组织工作,请参加交易的会员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www.grainmarket.com.cn)→点击网页上方“请登录”或右方“用户中心”进行会员登录→点击“交易”板块→选择“吉林市场”→ 2026年8月14日吉林省省级储备粮轮换竞价销售交易会。

  二、交易安排

  本次交易会拟竞价销售省级储备粮29.92万吨,其中2023年生产稻谷20.54万吨,2023年生产玉米7.26万吨、2024年生产玉米0.77万吨,2024年生产大豆1.35万吨,具体以交易清单为准。交易会粮油等级、质量指标等以公示的交易清单为依据,具体以实际出库检验结果为准,且检验报告随货同行。此次销售实行库内汽车板交货,交货方式为卖方指定承储库库内货位交货。

  交易公告、交易清单和《吉林省储备粮轮换竞价销售交易细则》可在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www.grainmarket.com.cn)、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长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cn)上查阅和下载。

  三、交易时间及交易方式

  (一)看样时间:2026年8月11日-13日。

  (二)交易时间:2026年8月14日9:00。

  (三)交易方式:网上竞价(因装修改造,交易大厅暂停使用,网上竞价交易正常进行)。开市后,竞买人利用计算机按交易节逐节进行交易,每笔交易从标的的起点价格开始报价,竞价递增幅度为10元/吨。每个交易节3个标的,交易节时长为60秒。

  四、交易资格

  (一)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经营者)可参与交易,卖方及实际承储库点不能直接或间接参与竞买。

  (二)已是国家粮食交易平台会员的,不需要再办理相关注册手续,但须确认在年审有效期内。非会员企业须保证在交易日前完成会员注册工作,具体联系交易中心会员服务部。

  (三)非会员企业在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www.grainmarket.com.cn)注册成功后携带以下资料:1、企业公章;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3、银行开户证明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4、法人和交易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到企业属地市场审核发放密钥。

  (四)按照吉林省粮食购销监管平台的管理要求,省级储备粮出库需要买方企业填写企业基本情况,具体填写内容包含客户名称、企业社会信用代码、交易代表姓名、交易代表电话、企业通信地址。

  五、交易资金及汇款

  (一)保证金

  买方须在竞价交易日前,根据拟交易数量,向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汇入保证金,省级储备稻谷、玉米竞价销售履约保证金200元/吨,交易保证金20元/吨;省级储备大豆竞价销售履约保证金500元/吨,交易保证金50元/吨。买方预交的保证金在履约完毕后释放。

  (二)汇款账户

  收款单位:长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支行(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519号)

  账 号: 4200 1188 2910 0063 693

  行 号:1022 4100 1606

  注意事项:

  1.参与竞价的会员单位,需在入金前联系交易中心结算部完成省级系统预留账号绑定。

  2.汇款时务必使用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注册时关联的绑定账户,不接受个人汇款。

  3.网银系统有对账时限,保证金和预付货款应至少提前1-2个工作日(8:30—16:00)汇入,该时限以外,系统无法入金。遇到资金问题请致电交易中心结算部。

  4.为方便会员,简化退款程序,取消退款委托书,会员需按照《会员权利与义务确认书》第四条规定,妥善保管电子签章密钥,因会员自身原因导致遗失、信息泄露、非本人使用等情况产生的任何损失,由会员自行承担。

  (三)出库费

  此次销售实行库内汽车板交货,稻谷、玉米、大豆出库费用30元/吨,由买方承担,并在出库前由买方对公账户汇入卖方承储库的银行账户。

  (四)手续费

  合同成交后,交易中心按合同成交金额的1.5‰分别向买卖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合同一经成交,交易中心收取的双方交易手续费一概不予退还。

  六、质量与看样

  (一)质量标准

  1.销售标的生产年限为2023年的,按照《吉林省储备粮轮换竞价销售交易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具体质量指标按照国家标准执行,水分、杂质高于或低于国家标准的,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发〔2010〕178号)第4.2.1、4.2.2款规定执行。

  2.销售标的生产年限为2024年的,按照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厅于2024年11月13日下发的《关于吉林省省级政策性粮食质量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以标准规定的水分限量为基础,实际水分含量低于标准规定水分限量的粮食,每低0.5个百分点,增量0.65%,低不足0.5个百分点的,不计增量;以标准规定的杂质限量为基础,实际杂质含量低于标准规定杂质限量的粮食,每低0.3个百分点,增量0.3%,低不足0.3个百分点的,不计增量。

  (二)粮食看样

  本次竞价交易会竞买人可提前看样,实地查看实物质量和路况、出库条件等,自主确定是否购买,并承担竞买后相应的责任和市场风险。卖方承储库点应如实告知看样会员实际承储库点周边的道路状况及车辆载重要求等情况。

  看样流程:竞买人在取得竞价交易资格并按预买数量交纳保证金后,在交易系统自行填写《粮食交易看样单》并盖章,由交易中心审核确认后,持书面《粮食交易看样单》到卖方承储库点验看粮油(验看粮油数量不超过交纳保证金数量的三倍),相关承储库点积极予以配合。看样结束后,由买方在交易系统内填写看样结果并盖章,卖方承储库点对看样单内容进行确认、盖章(是否与实情相符)。

  七、履约时间

  本次竞价交易会每笔合同自成交之日起,省级储备稻谷、玉米、大豆交款期到9月14日,交割期到10月13日。

  八、履约出库

  1.买方准备提货时,应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或电话通知卖方承储库,然后由买方提货人携带买卖双方签订的竞价销售合同、交易中心开具的书面通知单、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授权书等到卖方承储库办理出库。

  2.买方与卖方承储库验收出库粮油无误后,买方、卖方承储库和卖方签署纸质《吉林省储备粮竞价销售交割协议书》,然后通过交易系统签署《验收确认单》,由交易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据此办理货款和保证金结算手续。

  3.吉林省辉发城储备粮有限公司9月初预计修路。

  4.出库期间承储企业与买方客户代表严格检查运输载具状态,确保运输载具状态良好,并符合卫生安全的要求,在未达到食品安全标准前,不得运输粮食。

  5.买方企业开展融资出库业务的,买方还款时应按照承储企业出库能力留出足够的出库时间,交割期到期后未出库部分,买方违约。

  九、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吉林省储备粮轮换竞价销售交易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2.参加本次交易会的会员须认真查阅《吉林省储备粮轮换竞价销售交易细则》、交易公告及交易清单,一经参与交易即视同认可并须切实履行。

  十、特别提示

  1.会员可登录长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长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cn)学习交易系统操作指南,未学习流程操作的视为熟练掌握交易操作流程,如产生损失由会员自行承担。

  2.专场开启后会员需确认足额保证金已转入吉林市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3.会员可以在用户中心首页点击资格检查提前查看是否具有对应专场的交易资格,同时,检查密钥的年审情况。

  4.为防止网络延时,建议参加交易的会员不要在倒计时的最后时刻点击报价,以免造成价格报价无效。

  十一、联系方式

  1.长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交易部、商务协调部:0431-88542204/3005

  会员服务部:0431-88527857

  结算部:0431-88511309

  2.吉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业务部:0431- 82278156

  财务部:0431-84465149

  附件:

  1. 承储库点联系人及方式

  2. 2026年8月14日吉林省省级储备粮轮换竞价销售交易清单

  3.吉林省储备粮竞价销售专用合同(模板)

  长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