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国家级“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广西)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5〕24号)、自治区农厅办公室关于调整2025年国家“粮改饲”(广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5〕76号)文件精神,为实施好我县2025年国家级“粮改饲”项目,保障优质饲草料供应,促进养殖业节本增效和发展现代草食畜牧业,确保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目标

  通过实施“粮改饲”项目,扩大青贮玉米、高产牧草等优质饲草料种植面积,提高甘蔗尾叶利用率,增加饲草料收贮量,全面提升种、收、贮、用综合能力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推动饲草料品种专用化、生产规模化、销售商品化,全面提高种植收益、草食家畜生产效率和养殖效益,推动牛羊产业高质量发展。2025年全县完成全株玉米、高产牧草、甘蔗尾叶等牧草种植收贮面积2万亩(折合),收贮饲草料6万吨。

  二、实施时间和实施任务

  (一)实施时间: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

  (二)实施任务:2025年上级下达我县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20万元,计划开展“粮改饲”种植收贮面积2万亩,青贮饲草料收贮6万吨。

  三、实施内容

  (一)种植品种。全株玉米、牧草(象草类、玉米秸秆)等优质饲草和甘蔗尾叶列入“粮改饲”补助内容。甘蔗尾叶按收贮3吨折合1亩的标准计算,全株玉米和牧草料按实际种植面积计算。

  (二)补助对象。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户)或专业青贮饲草料收贮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由业主自主自愿申报,经县农业农村局确定。

  (三)资金用途和补助方式。主要用于2025年优质饲草料收贮补助。优先补助全株玉米收贮环节,在确保全株玉米等青贮饲草料数量任务完成情况下,根据上级下达我县的补助资金规模确定具体补助标准,标准如下:

  1.收贮青贮玉米补助60元/吨,计18万元;

  2.收贮优质牧草(象草类、玉米秸秆)等农作物秸秆补助52.98元/吨,计15.89万元;

  3.收贮甘蔗尾梢等农作物秸秆补助52.98元/吨,计286.11万元。

  上述合计320万元。

  四、实施程序

  (一)制定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审批同意后,于2025年6月25日前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二)优选实施主体。具体的实施主体由各乡镇组织申报,项目实施主体须持有效的工商登记,为明确法人责任的主体,有青贮设备设施,收贮能力或历年收贮量达3000吨以上,且有1名以上收贮台账专管人员。与实施主体签订项目管理合同书,明确每个实施主体完成的收贮数量、收贮优质饲草、种植(折算)面积、时间节点和质量标准等,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规范收贮程序。主动作为,引导实施主体与种植青贮玉米、高产牧草的农户签订收贮合同(收储甘蔗尾叶的实施主体可以不签订收储合同),合同内容包括收贮的数量、种植面积和收购价格等。

  (四)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项目验收分为初步验收和最后验收。初步验收是项目县对实施主体的项目阶段实施情况或总体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验收结果作为向实施主体预拨部分项目资金的依据。最后验收是项目县完成项目初步验收后向市农业农村局申请对项目全年计划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验收结果作为项目全部资金拨付和绩效考评的依据。

  县级验收:一是对有关资料、单据进行分类登记造册,建立专项台账档案,实行规范化管理。二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支持实施主体在做好项目阶段审计的前提下,申请阶段验收,批次拨付项目资金,缓解实施主体资金压力。三是要抓紧办理项目资金拨付手续。实施主体完成项目并做好审计后,申请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或第三方开展阶段验收(初步验收),验收通过后,县农业农村局将验收结果在当地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向县财政申请拨付阶段性项目资金给实施主体。

  项目完成全年计划任务并通过县级初步验收后,申请市级最后验收,并根据最后验收结果完成全部项目资金拨付。

  五、项目进度安排

  2025年1月―6月,制定“粮改饲”实施方案并报送市级。

  2025年6月―8月,每月25日前向市农业农村局、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报送“粮改饲”收贮进度报表。

  2025年9月―12月,每周向市农业农村局、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报送“粮改饲”收贮进度报表。

  2026年1月,完成验收、绩效评价和项目总结。

  2026年2月―3月,申请市级验收,并完成资金拨付申请。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为切实加强对“粮改饲”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粮改饲”项目顺利实施和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成立大新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农惠群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 组 长:黄正茂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何碧柔   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股股长

  许志成   县农业农村项目管理中心主任

  范奇新   县水产畜牧技术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艳宁   县水产畜牧技术服务中心技术员

  农凯婷   县水产畜牧技术服务中心技术员

  许莉鹃   县水产畜牧技术服务中心技术员

  黄海龙   县水产畜牧技术服务中心技术员

  领导小组的职责: 负责统筹部署大新县“粮改饲”工作的实施,不定期组织技术人员开展项目指导,切实抓好项目实施、统计汇总、绩效管理、监管、验收和总结等各项工作。

  (二)强化项目管理,加快资金拨付。切实加强“粮改饲”项目监管,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资金管理规定,规范资金用途,专款专用,建立严格的资金管理、审批和审计监督制度,在关键节点加强现场检查与指导。主动向县财政局汇报、争取支持,市级验收完成之日起60日内完成项目资金拨付。

  (三)加大宣传指导和总结推广。广泛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各种形式,采取印发宣传资料、张贴标语等各种方式,积极地宣传“粮改饲”项目建设的重要性。组织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小组成员,深入乡、村和养殖企业(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和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到“粮改饲”工作中;通过集中授课、现场参观、座谈、线上线下指导等方式,抓好青贮技术的培训和推广;同时总结提炼可操作、可推广、可复制的模式,发挥示范带动作用。